【为平】上海受理和核发保护令情况考察1
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以下简称“保护令”)是全球各地反家庭暴力行之有效的措施。作为民事强制措施,保护令是司法机关为了预防未来继续或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而做出的裁定,保护曾经或潜在的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免遭新的侵害。申请人可以请求法院禁止被申请人的某些具体行为,通过获得保护令而免于任何形式或特定形式的暴力。早在2003年3月,首次由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立法建议稿(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起草)中,保护令是其重要组成部分。2008 年 3 月,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的推动下,全国一些省市的法院开始试行保护令,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履行率超过 90%。
2016 年 3 月 1 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确立了保护令制度,并有专章进行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核发与实施,旨在构建起一道屏障,减少家庭暴力的复发或爆发,保护家庭成员免遭不法侵害。2016 年 3月 9 日,《反家暴法》实施第 9 天,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就发出了上海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2021 年 3 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目标纲要中指出:“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力度,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此前,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也提出:“必须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根据《反家暴法》要求,落实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政府责任,探索和建立符合上海市情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反对家庭暴力的预防、惩处、救助一体化工作体系,减少家庭暴力发生数。”2020 年 3 月,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发布了研究报告,对上海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的情况做了初步梳理和分析。2021 年 3 月《反家暴法》实施已经五周年,保护令制度在上海的实践如何?本报告试图呈现一些对该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