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

源众热评|“紫丝带妈妈”的困境终见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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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仔爱笑
  • 2022-08-05 09:00:00

新闻速递

国内首例婚内监护权案宣判

河北保定妈妈王洁已经有一年时间没有好好见过自己的孩子了。一年前的7月7日,不满1岁尚在哺乳期的女儿被丈夫和其母亲抱走并“藏匿”。


一年来,为要回孩子,王洁先是尝试诉讼离婚,未果。在等待第二次诉讼离婚期间,又提起婚内监护权诉讼。经历两审,获得了“暂时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法治日报撰文指出,这在国内尚属首例。


只是,“胜诉”并不等于迎回孩子。丈夫至今并没有将孩子送回。王洁称,她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看见紫丝带妈妈



一直以来,国内有一群母亲,她们被叫做“紫丝带妈妈”,她们的孩子被丈夫或者孩子的亲生父亲抢走并且隐匿起来。

她们去法院诉讼,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诉讼时间跨度太大,等到判决的时候,法院又考虑到“孩子长期跟谁生活在一起”而将抚养权判给抢走孩子的一方;

有时法院将抚养权判给母亲,却因为缺少强制执行,孩子父亲迟迟不肯将孩子还给母亲,一纸判决成了空文。

她们去法院诉讼,希望抢夺孩子的一方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又因为抢夺孩子的一方是孩子的父亲,客观行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所以不能被认定成犯罪。

就这样,“紫丝带妈妈”们绝望而无助,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见到孩子一眼。


在英国,用抢夺孩子的方式争夺抚养权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拐骗儿童罪,面临着非常重的刑事处罚,所以无论孩子父母双方面临着多大的分歧,都不出现抢走并隐匿孩子的行为。

虽然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明确了“父母双方不得抢夺隐匿未成年人”,但是由于没有规定法律责任,造成了抢夺一方违法成本极低,抢夺并隐匿孩子的现象屡禁不止。

国内首例婚内监护权案源众这么看!


近日,保定中院勇开先例,首次对婚内抚养权进行了认定。

在孩子父亲将孩子抢夺走后,法官认为:对于低幼龄未成年人,母爱不可替代,更不应该被人为剥夺,为了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参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的规定,孩子应当直接由母亲抚养。

该判决弥补了我国立法和司法上有关“婚内监护权”的空白,充分的考虑了未成年人成长的心理需求,最大化的保护了妇女儿童的权益,体现了司法实践的进步。


不过我们仍要看到,保定中院的判决仅仅是维护“紫丝带妈妈”合法权益的路上的一小步,现实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

例如,即使判决抚养权属于母亲,但是父亲千方百计不执行判决,母亲抚养孩子权利依然很难实现;另外,该判决有一定的特殊性,该案的未成年人属于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我国《民法典》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由母亲直接抚养”的原则作为说理的依据,那面对不满18周岁,已满2周岁的未成年人被一方抢夺并隐匿的案例,该判决是否可以作为非正式法律渊源还需要观察。

但是,保定中院的判决体现了我国司法实践对“紫丝带妈妈”们困境的关注和重视,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专注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源众会持续关注该议题,与“紫丝带妈妈”们一齐推动法制的进步。




作者|车仔爱笑 
编辑|Z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