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

直播回顾 | 从法律与性别角度聊近期热闻

  • 北京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 源众
  • 2024-07-24 11:00:00

2024·7·22

直播回顾

阿里XIN益佰“爱的助力——帮她走出家暴困境”项目的支持下,7月22日晚,源众创始人李莹律师和源众志愿律师邵齐齐律师从法律与社会性别角度与大家一同探讨了近期网络热闻:王思聪黄一鸣未婚生女事件以及中专女生姜萍数学竞赛成绩遭质疑事件。两位律师还针对直播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人大教授王某元被其博士生举报性骚扰事件发表了评论。

01

 王思聪黄一鸣  未婚生女事件


网红黄一鸣爆料其一岁孩子“闪闪”的父亲是王思聪,而直到此时王思聪和黄一鸣并无婚姻关系。黄一鸣晒出与王思聪的微信对话截图,称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同时,其在自媒体直播中展示女儿以吸引观众,并透露女儿开始接广告。据悉,多家母婴品牌已向黄一鸣寄送产品,邀请闪闪“代言”。


孩子“闪闪”属于非婚生子女,她在法律上的权利与婚生子女是否相同?李莹律师表示,我国法律规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对于非婚生子女,父母也有义务将孩子抚养成人,孩子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因此,如果王思聪确实是孩子“闪闪”的父亲,则本事件中的黄一鸣有权要求王思聪为孩子提供抚养费。如果王思聪拒绝给付,黄一鸣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到法院起诉。


那么,如果王思聪拒绝承认自己是孩子的父亲,孩子和孩子的母亲可以采取什么手段来确定亲子关系呢?李莹律师为直播间科普了我国民法典中的亲子关系推定制度。如果成年子女或者父母中的一方要求确认亲子关系且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另一方拒绝承认亲子关系又无法提供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存在亲子关系。李莹律师为观众介绍了司法实践中一起通过亲子关系推定制度确认亲子关系的案例。



针对黄一鸣以“为孩子赚奶粉钱”的名义,在直播中展示女儿以吸引观众的行为,两位律师一起表达了否定的态度。以盈利为目的将孩子过度暴露在镜头前,这首先是侵害孩子肖像权和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其次这种行为也违反了监护人保障孩子的安全和成长的义务,因为参与营利性直播会对孩子正常的身心发育、生活和学习造成负面影响。网络直播来钱快,孩子过早地参与网络直播,容易形成扭曲的价值观和金钱观。


基于上述原因,政府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开展网络直播,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开展网络直播必须需要征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即使黄一鸣是为了获取孩子的抚养费,也不应当通过损害孩子福祉的方式来赚钱。


两位律师还从社会性别视角评论了本次事件中的舆论走向。黄一鸣称自己与王思聪未婚生子,黄一鸣因此遭受了网暴,而事件中的另一位当事人王思聪却毫发无损。这体现了传统男权文化在两性情感方面对男性的纵容以及对女性的苛求,丰富的情感史对男性的声誉和发展几乎没有影响,但是却可能会对女性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同样是未婚生子,舆论对男性轻轻放过,却将全部的不利后果转嫁给女性,这对女性而言也是极度不公平的。


02

 中专女生姜萍  数学竞赛成绩遭质疑事件


江苏省涟⽔中等专业学校的服装设计专业学⽣姜萍因在2024年阿⾥巴巴全球数学竞赛中取得第12名的成绩⽽备受关注。她不仅打败了许多来⾃知名⾼校的选⼿,还被誉为天才少⼥。然而姜萍取得的优异成绩却遭到不少网友质疑,认为⼀个中专⼥⽣取得如此⾼的成绩是不可能的,怀疑她在比赛中作弊。更有甚者对姜萍的个人生活散布谣言,进而演变成人身攻击甚至网络暴力。



两位律师认为这次事件大众的反应体现了学历与性别的偏见。


大众对姜萍的质疑首先来自于对学历的歧视。社会对中专生有一定的刻板印象,认为只有学习不好的人才会去中专读书。但在本次事件中姜萍是受限于家庭经济条件和地域才选择去念中专,并非有些人所以为的“学习不好”。再者,中专的目标是培养职业技术人才,在设置上与普通高中并无高下之分,有些孩子认为自己更擅长技术而非学术理论,因此选择到中专学习职业技术,也并不逊于到普通高中学习的孩子。社会应当营造所有人自由选择的氛围和机会,要突破对职业教育的刻板印象、无端的猜测甚至网暴。


第二,两位律师还认为本事件体现了性别偏见,认为女性无法进入高精尖的科学领域并取得成就,觉得女性不擅长理工科。这样的偏见已经成为了集体无意识,是陈规陋习。如果我们要建设一个让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潜力的社会,就应当破除对女性的偏见,鼓励更多的女性根据自己的特长,而非社会对性别的刻板印象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向。本事件中的当事人姜萍也是未成年人,网络上对其质疑的声音对未成年人的学习热情也会造成打击。对于孩子展现出来的学科兴趣和热情,我们应该持鼓励和保护的态度,而非通过无端质疑对孩子泼冷水。


03

 人大教授王某元  被其博士生举报性骚扰事件


7月21日晚上,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王某在微博平台上实名举报她的导师——人大文学院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博导王某元对其性骚扰、强制猥亵并且要求与她发生性关系。在王某拒绝王某元的要求后,王某元对王某开展了长达两年多的打击报复,并且以不能毕业威胁她。于是,王某发声要求依法依规惩治王某元,并更换指导老师。王某还在微博上附上了录音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事件在微博平台上引起了很多的关注和讨论,相关词条冲上热搜。


7月22日早晨,涉事高校人大宣布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源众直播期间,人大通报调查结果,认为王某对王某元的举报属实,对王某元给予了开除党籍、解除聘用关系等处罚。


Q

近年来频频爆出在高校内部发生的性骚扰甚至是性侵案件,高校为什么成为了此类事件的高发区?

第一,性骚扰属于一种性别暴力。高校中老师与学生之间存在权力控制关系,学生对老师的人身依附性比之职场更为严重。高校里的老师决定了学生的成绩高低以及学生能否顺利毕业。高校里的老师也往往在学术界或者业界有较高的声望和影响力,他们更有能力影响学生的就业和未来的职业发展。这次事件中王贵元就以不能毕业来威胁受害女生,企图迫使她就范。可见,老师对学生不受制约的权力控制关系是滋生性骚扰案件的温床。此次事件中部分网友以受害女生没有第一时间举报,而是在事件发生两年后才举报的事实发出质疑,实际上也是忽略了学生在面对高校老师较为弱小的事实。


第二,性骚扰事件具有隐蔽性,证据难以收集,导致受害者后续维权困难。在本次事件中,受害女生能够得到公众较为广泛的支持、涉事高校能够快速处理案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受害女生的证据意识,手中有非常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王某元对她的性骚扰行为,以及受害女生明确拒绝王贵元性要求的态度,王某元明显违背受害女生意志的行为。


我们需要为受害女生的证据意识点赞,但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案件都有机会能够收集到如此详实的证据。如果侵权人是通过行为而非语言进行性骚扰,且性骚扰行为发生在私密空间且没有目击者,受害者又没有进行录音录像,就会很难从法律上追究侵权人的责任。近年来虽然人们对性骚扰行为的意识有所提升,且性骚扰也已经成为了诉讼中的独立案由,但司法实践中最后能够认定性骚扰的比例仍然非常低。


Q

既然高校是性骚扰事件的高发区,那么高校在防治性骚扰方面的责任是什么?

《民法典》第1010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高校具体应当如何建立防治性骚扰机制作出了进一步规定,要求高校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明确负责性骚扰防治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等。


全国总工会也出台了防治性骚扰的参考文本。而源众作为针对性别暴力开展工作的专业机构,早在几年前就建立了防治性骚扰机制,所有入职源众的员工都必须签订防治性骚扰承诺书,不仅承诺自己不从事性骚扰行为,也不能对所发现的他人遭受的性骚扰保持沉默,应当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Q

如果个人遭遇性骚扰,可以采取什么应对措施?

首先,我们要对性骚扰行为的法律定性有清晰的认知。性骚扰行为既是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又是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侵权行为。性骚扰首先涉及行政责任,如果受害人报案,行为人可能会面临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妇女权益保障法》还规定,公安可以就性骚扰行为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产生震慑作用。此外,自2019年起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成为了一个独立的案由,受害人可以以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或者一般人格权作为案由对行为人提起诉讼。如果受害人因为性骚扰遭受身体上的伤害,也可以提起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侵权诉讼。


第二,我们要有证据意识,及时报警投诉,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证据灭失影响维权的成功率。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当事人悔过书、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记录、妇联或者公益机构投诉的记录等都可以作为性骚扰的证据。如果因为性骚扰导致身体受伤,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两位律师鼓励性骚扰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指证实施性骚扰的人,但也理解性骚扰受害者所面临的污名化和威胁。


所以,社会应该给受害者提供有力的支持系统,包括有效的性骚扰防治机制、对受害者更为有害的舆论环境。苛责、质疑受害者甚至是受害者过错论是必须摒弃的态度。


本案中受害女生近乎孤注一掷地在网络上发出证据,对王某元进行实名举报,两位律师在为她的勇敢和机智点赞的同时,也提醒性骚扰受害者在网络维权的时候应当注意的事项:

第一,应当注意处理被举报者的个人信息,包括照片、身份证号等,否则有可能会被对方反诉侵害其隐私权。

第二,在举报的时候要注意实事求是,不要夸大事实,不要超出限度的表达,虽然能够理解受害者的愤怒,但是还是尽量避免侮辱性词汇,避免对行为直接定性为性侵或强奸,只需要说出事实,而不要进行评论、定性和发泄情绪。

第三,如果有在网络上发布证据的打算,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可以咨询律师,因为是否发布证据以及怎样发布证据也是需要策略的,这样更有利于受害者的维权。

第四,虽然社会对性骚扰事件的认知在上升,但是现实中受害者仍然可能会因性骚扰遭受影响,所以在是否露脸、是否实名的问题上,受害者可以再斟酌一下,以减少事件对未来生活的不利影响。


04

 总结 


在直播的最后,两位律师对三个事件进行了总结。虽然三个事件看起来事实各异,但这些事件背后所反映的社会意识是互相关联的。我们从这些事件中看到的是社会对弱势者,包括儿童和妇女的结构性压迫。我们有更大的责任为儿童和妇女提供相应的支持,让每个人都能够生活在更加温暖和美好的世界。



直播回顾查看

如果想回顾李莹律师和邵齐齐律师在直播中的精彩评论完整观看完整直播,可以移步源众的微博查看:)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