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

反家暴指南(三)|我该如何留证?

  • 北京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 源众
  • 2024-05-30 12:00:00

不管你是否决定离开TA,如果有了家暴的迹象,你就已经可以开始求助以及留存证据。若要以法律手段来应对家暴,证据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2021年发布的报告,在随机抽取的1073份2017至2020年涉家庭暴力的离婚诉讼判决书中,未提交家暴相关证据或举证情况不详的占68%

而在原告提交了证据的案件中,提交一份孤证的占51.56%,可以看出,原告的举证情况并不乐观,这正是家暴难以得到司法认定的原因之一。

2021年北京日报对顺义法院的采访显示,顺义法院自2016年3月以来审理的233件涉家庭暴力的离婚诉讼中,仅有9.29%被法院认定存在家暴。顺义法院的法官同样认为,受害者举证难是可能原因。


我该如何留存家暴证据?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与提起离婚诉讼是家庭暴力受害人用以维权的重要法律手段,无论选择走哪条路,我们都需要准备证据材料

2021年全国妇联权益部在总结涉家暴相关案件的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你可以参考这份指引来准备离婚诉讼以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的证据。



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的事实证据

1. 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受害人出具的告诫书;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2. 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受害人如果曾经到这些机构投诉,可以申请查阅调取详细记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投诉记录

3. 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因家庭暴力就医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建议在病历中明确记录受伤的时间、地点,受伤的过程,加害人的名字以及与加害人的关系。

4.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聊天记录截屏
  
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包括实施身体暴力与精神暴力(包括加害人通过自伤自残的方式实施的精神暴力)的过程,如殴打的录像,辱骂、威胁的录音及聊天记录截屏等。录音、录像不能加工剪辑

5. 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需要尽量体现出人物、时间与地点,证明身体的损伤和财产的损失。

6. 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加害人写保证书等,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7. 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
  
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

8. 受害人的陈述
  
自己叙述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


               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证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除了可以提交上述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也可以提交证明自己面临家暴现实危险的证据

1.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什么?


它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2. 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哪些人?


当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 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当妇女遭受纠缠、骚扰,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现实危险时,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4.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流程


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证据➡️保护令的核发



面临家暴现实危险的证据包括加害人的威胁、恐吓信息,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以上就是留证的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与留证有关的问题,欢迎致电源众热线17701242202,源众与你一起对抗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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