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7周年。7年来,我国的反家暴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对家暴受害人的专业性支持以及司法救济的力度和有效性在不断提升,“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以及家暴零容忍的观念得到普遍认同,此外,禁止家庭暴力明确写入了《民法典》,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反家暴的法律制度在不断健全和完善。
作为一家致力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公益机构,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在《反家暴法》实施7周年之际,发布了《家暴受害人困境调查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通过电话访谈和问卷的方式对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进行回访调查,以深度了解家暴受害者所面临的复杂困境及需求。同时,《报告》以被访受害人的视角,尝试挖掘和发现反家暴实务工作及《反家暴法》在落实中存在的挑战和不足,并就如何完善家暴受害人的社会支持系统提出建议。
《家暴受害人困境调查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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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发现
1、 九成以上加害人为男性配偶或父亲。被访受害人年龄段分布趋于年轻化。受害人的年龄分布由13岁至59岁,80后、90后受害人占比最高。
2、男性加害人收入水平普遍高于女性受害人。其中,四成男性以同等于或低于女性的学历获得更高的收入。同时,加害人收入更高的幅度远大于受害人收入更高的幅度。
3、七成受害人有未成年子女。
4、七成加害人儿时遭受或目睹家暴。而近四成加害人有不良成瘾行为,如酗酒、赌博等。
5、亲密关系暴力受害人往往同时遭受多种形式家暴。在家暴形式中,父亲为亲子间暴力的主要加害人。同时,在家暴情境下,女性更容易被边缘化,除了遭受父母的暴力,遭受来自兄弟暴力的比例较高。
6、根据被访受害人的反馈,有将近一半的被访受害人表示有亲密关系暴力与亲子关系暴力的共存现象。
7、在71例亲密关系暴力中,仅有两人表示未因家暴受到任何创伤,受害人普遍承受着多项精神或身体创伤,如失眠、情绪失控、容易紧张。其中六成受害人因家暴需要医疗救治。而受害人未能接受所需医疗救治原因多样。
8、在被访者受害者求助方面,报告发现:受害者向外求助时最重视的考虑因素是其求助能否被有效回应和解决,求助的经济成本和专业性也是主要影响因素。在求助对象的选择中,公安机关是受害人最普遍的首次求助对象。同时,受害人偏好求助正式资源(专业人员)。同时,有约两成受访者认为新冠疫情一定程度影响了其遭受家暴的情况及获得外界的支持。
9、绝大多数受害人不知有庇护所。其中,二成受害人未找到暂时居住地的原因包括:不知道有庇护所、不知道如何申请庇护所、没有钱、家丑不想外传、不想连累亲友等。
10、受害者普遍认为,不应以任何理由施暴,但同时羞耻感让家暴成为“她的问题”。
11、 综合受访者所提供的信息,不同受害人各有顾虑或困境。如:遭遇家暴的她们想再观察下对方会不会改,再给一次机会;想分手/离婚的她们认为,我是全职太太,离婚后担心很难养活自己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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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1、 女性家暴受害人占绝对比例,家暴既是暴力问题也是性别问题,性别问题不仅是家暴发生的原因,也放大了暴力关系对女性的伤害,加剧受暴女性的困境。
2、 在对外求助过程中,受害人普遍面临求助对象“不被理解”“回应的及时性不足”及“家暴严重性的认识程度不足”等问题。此外,有关家暴和家庭关系的认知促使部分女性在认识到家暴违法性的同时仍在观念和情感上存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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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 加强反家暴知识及各类支持和服务资源的宣传,缩小信息差。让更多的受害女性知道遭遇家暴怎么办,也让社会大众正确认识家暴的危险性及家暴受害人的特殊困境,共同助力消除被家暴的耻感文化。
2、 重点针对庇护所加大宣传的同时鼓励地方财政设立专门经费,支持庇护所的建设与运营,为庇护所服务的专业机构提供补助和支持。
3、 加大对反家暴职能部门的反家暴培训,提升反家暴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进一步转变职能部门及其一线工作人员的反家暴意识和性别意识。
4、 加大反家暴法律、心理和社工等服务资源的投入与保障,推动反家暴资源链接平台建设,使信息和资源更具有可及性。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和心理辅导是被访受害人最普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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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首席督导,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莹律师表示,反家暴还需各方进一步的努力,应更充分地发挥多机构联动机制,让暴力被看见,加大对施暴者的处罚力度,让受害人得到更为及时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