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

源众行动|为了孩子们更好的明天:源众在苏州顺利开展强制报告制度能力建设工作坊暨责任主体TOT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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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12 14:00:00


强制报告制度在国内已经有10年的历史了,然而,说起强制报告制度,不少人还是会问“这是个什么东东?”


早在2013年,“两高两部”就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确定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报告主体、报告范围和报告对象,是我国第一项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具体规定。

此后,2015年的《反家暴法》、2016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也对其进行了强调或补充。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9部门共同建立与颁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被认为是目前为止我国关于强制报告制度最为具体、全面、可操作的规定。该意见详细规定了强制报告的责任主体、侵害情形、报告对象、失职追责和服务救助等内容,有利于责任主体和相关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而后,2020年10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七处涉及强制报告的内容,涵盖责任主体、报告对象和侵害情形等。

强制报告制度在法律上得到多次强调、细化和完善,正侧面突显了它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未成年人的生理与心理发育皆非完全健全,在成年人社会中属于易受侵害的群体,同时,未成年人被侵权具有隐秘性强等特点求助也并非容易。因此,全社会都有义务、有必要参与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工作中,强制报告制度就为社会的参与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实践的把手。

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后,源众2016年在湖南常德开展试点,此后也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向大众宣传相关法律,积极参与到推动制度落地的工作中。

2023年7月6日、7日,源众在江苏省苏州市开展针对社工、社会组织的强制报告制度能力建设工作坊暨责任主体TOT培训。本次工作坊旨在提高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对强制报告制度的认识、实践能力以及服务的专业能力,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本次培训邀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研究员杨晶、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创始人李莹律师、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项目总监王佳玉做主题讲座,苏州众合社会工作事务所总干事/苏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副会长金笛、昆山市乐仁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李冉做实践经验分享。参会者来自于北京、江苏、山西、广东、贵州、湖南等地,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共30余名。

6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社工事务所家庭服务部主管余群和李莹律师致开场辞,热烈欢迎了所有专家老师、参会学员的到来。


紧接着,李莹律师从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律立法、法律规定、操作流程、各地实践、社工实践、源众实践等6大方面深入浅出地做了介绍,并且指出了强制报告实践存在的问题与背后的原因,比如,强制报告制度参与性不足,未能有效激活、社会组织参与力度和深度有限等等,呼吁各个社会组织积极发挥自身力量,更有效地参与和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的实践。

下午,杨晶研究员以《他山之石——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的域外做法》为主题,分享了域内外强制报告制度的比较研究,指出国外相关法律与实践对我国强制报告制度的启示:明确国家是儿童权利实现的受托人、建立综合性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响应模式、将监测评估纳入儿童保护制度,学员们表示受益匪浅。

王佳玉老师则从更加具体落地的方面,以《儿童受暴力侵害识别与强制报告工作机制》为主题进行讲座,介绍道”身体暴力“”情感暴力“”疏忽照料“”性暴力“均是损害儿童权益的形式,并强调近年来儿童为受害者的性侵害、校园霸凌、网络暴力高发,作为社会组织也需要建立对应的响应、服务机制。王佳玉老师还介绍了儿童遭受暴力的主要特征,比如身上有伤痕、语言困难、行为偏差、行为极端等,帮助学员们能够在日后的工作中更快更好地识别受暴儿童。

7月7日上午,王佳玉老师带领学员们分组制作强制报告制度服务流程与机制,学员们积极讨论,氛围十分热烈。

7月7日下午,学员们来到苏州众合社会工作事务所,苏州众合社会工作事务所总干事金笛、昆山市乐仁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李冉分别介绍了各自机构在强制报告制度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分享了优秀经验,学员们表示收获满满。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的希望。然而近年来频频被曝光的侵犯儿童权益的案例让人发指的同时,也为成年人们敲响警钟——守护儿童的健康成长,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为了孩子们更好的未来,希望全社会的所有人都能积极参与到儿童权益的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