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

源众热评|女子打死家暴丈夫获刑6年半,判刑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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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瓜子壳
  • 2022-04-15 12:00:00

事件回顾

近日,湖南常德,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2021年1月21日,王某桃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长期遭遇丈夫家暴。当警察通知村干部来到王某桃所说的与丈夫发生冲突的地点时,却发现她的丈夫已经死亡。据了解,就在前一日,王某桃因琐事与丈夫卢某起了冲突。卢某将躲在废弃老家衣柜里的王某桃拖出屋内,欲把她的头按向浅水坑,声称要淹死她。挣扎之际,王某桃顺手拿起木棒砸向丈夫致其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桃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判决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此新闻一经发布,很多网友对此判决表示不理解,认为法院判定的防卫过当不适宜。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的李莹律师同样认为此案的判刑过重。因此,笔者将围绕网友的几个疑问,根据现有的信息,与源众的同事们一起做一个小圆桌会讨论,试图对以暴制暴案件的判刑做一个大致的梳理。


Vol .1 

女子的行为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

李莹律师表示,家暴案件中以暴制暴行为的发生主要由两种情形引发,一种是让受暴人有理由相信施暴人会置他于死地,如果不反抗,死的很可能就是自己,比如对方扬言要烧死她,而且已经准备了汽油和打火机;另一种受暴人是正在遭受施暴人严重的不法侵害,比如刀砍(或者其他凶器)、浇汽油、掐脖子、按头到水里等。在实际案件中,第一种情形下,由于女性受暴人在体能上的弱势,她们往往是趁对方没有反抗能力的时候,比如喝醉酒,而对他进行侵害。这种情况很难适用我们国现行的法律上的正当防卫,所以这类案件往往判的比较重。第二种情形适用于正当防卫情节,并且从司法实践的判例情况看,正当防卫的量刑一般比较轻。

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此案有两个很重要的情节:一个是女子躲在柜子里,侧面说明男方在追打她;二是男方把她从柜子里拖出来后声称要淹死她,并且将其往水塘拖,所以,此时女子是有极度的人身危险的,她正在受到男方的不法侵害,并非假想。因此,李莹律师认为,这个以暴制暴案件中,被告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情形。


正当防卫

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需要为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1]。


此外,仅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女方用的是木棍而非铁棍。并且女方是在危急情况下随手抄的防卫工具敲击了男方。在这种紧急情况下,一般人是没有办法预见用木棍敲击男方的行为会致他于死地。所以从女方的防卫手段来看,她的行为并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一个构成要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如果仅以造成了对方死亡判定超出必要限度,李莹律师对该认定表示存疑。


邵齐齐律师表示,判断涉家暴刑事案件中防卫是否过当,除了应当充分衡量一般刑事案件中正当防卫的各种因素,也应当考量家暴受害人的特殊处境。发生在普通人之间的暴力行为,防卫人防卫的程度只需要到可以安全脱离此次暴力行为,免于遭受侵害即可。但对遭受生命威胁的家暴受害人来说,普通程度的防卫并不能让其摆脱暴力环境,其大概率或者说必然会遭受更严重的暴力。因此涉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中,对危及生命的暴力行为的防卫,怎么防卫都不为过,因为其生命的危险是延续的。


VOL.2  量刑过重?

2005年央视的《新闻调查》节目做了一期反家暴的选题《女子监区调查》。节目里,呈现的女性暴力重犯基本都因杀死自己家暴多年的丈夫而入狱。她们大多被判的是无期与死缓。在《反家暴法》实施以前,即2016年3月1日,以暴制暴的案件大多判得比较重的。而《女子监区调查》里的女性暴力重犯就是《反家暴法》实施之前被判重刑的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



随着大家对家庭暴力进一步的了解,以及《反家暴法》的实施,两高两部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这其中专门针对不涉及正当防卫、但长期遭受家暴的情况下,致对方死亡或者重伤的,建议要用情节较轻的量刑标准。

李莹律师认为,有了这个意见以及《反家暴法》后,法院对这一类案件的审理也开始罪轻化处理。李莹律师曾办理一个女性家暴受害人的以暴制暴案件,该案也不属于正当防卫,但该女性长期遭受死者的家暴,死者多次对其拿刀追砍,有一次这个女性不得不跳到湖里,在芦苇荡里躲了一夜,基于死者长期施暴的重大过错,最后法院采纳了李莹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该女性属于情节较轻,最终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法院看来,他们把这个案子公布出来可能是由于法院认为受暴人被判6年半已经算较轻。但大部分网友以及李莹律师并不这样认为。



以近期的类似的案件来看——去年入围了四川省律师协会十佳辩护词的以暴制暴的案子,案件中的受暴女性也因长期受到家暴折磨,在一次遭丈夫殴打后反击致其死亡。该女性最终量刑远比这次案件的受暴女性要轻很多—两审法院均认定该女性正当防卫,但属于防卫过当,一审法院判有期徒刑三年,而二审法院改判为缓刑。李莹律师赞同二审的改判,她认为,这类案件的被告往往心地善良,无犯罪前科,她的伤害行为只针对家暴她的死者,没有社会危害性,对她们重轻处罚能很好地体现法律的温度和人文关怀,让她们更深刻地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

李莹律师表示,虽然纵向比较,此案中的受暴女性比2016年前的判例来说,判得更轻。但就以近年来的判例来看,这次量刑也算过重的。她认为,以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三年左右的量刑更加合适,甚至还可以将无限防卫概念适用于此案,将量刑进一步压低。


无限防卫权

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无强度限制的防卫行为的权利。

所针对的侵害行为必须具有性质的严重性、强度的暴力性、形势的急迫性。[2]

李莹律师从事将近20年的反家暴事业,也了解很多以暴制暴案件。以她多年的一线经验来看,对于以暴制暴案件,其实法院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判罚标准。“原来我们也是希望《反家暴法》能够给以暴制暴的案件一个基本的量刑原则,比如规定从轻减轻量刑,甚至在一定情况下免于刑罚。”

同时,由于广大网友和部分法律从业者对此案的量刑有一定的异议,所以我们也希望法院能披露更多的信息出来,让公众对其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以案释法,也是一次非常好的反家暴公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