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

源众热评 | 法律对“胁迫婚姻”say no!

  • 源众微信公众号
  • 瓜子壳
  • 2023-01-12 09:52:00

近日,重庆黄女士以受胁迫结婚为由将自己的丈夫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二人婚姻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黄女士确实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被迫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最终判决同意二人撤销婚姻关系。




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的李莹律师认为,这类案件在司法实践里较为少见。首先,因为可能很多当事人不知道可以使用撤销权,因此去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个案较少;其次,申请很容易过时效。而重庆法院的案子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司法实践判例,也是对《民法典》可撤销婚姻规定的实践。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结束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1、协议或诉讼离婚;2、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而可撤销婚姻又有两种情形:1、一方被胁迫;2、一方有重大疾病,但并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同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结婚明确了一个重要原则,即自愿原则,法律规定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也禁止任何的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根据《中国妇女报》的文章显示,法院调查到两人在相处过程中经常发生争吵,黄女士曾因此提出分手。而男方非但不同意还以自杀威胁黄女士与其结婚。李莹律师认为,本案里的法官主要以女方受到男方的自杀胁迫为判定依据,作出了撤销两人婚姻的判决。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的邵齐齐律师对法官判定表示认可。她认为,从司法实践来看,“胁迫”的证据是一个难点,同时法官能认定“威胁自杀”是胁迫,其实还是很有理念的。因为我们常识范围内的威胁更多是针对被威胁者或者与被威胁者有利害关系的人和物,如“杀了你,杀你父母、你朋友”。而“你不干嘛我就死的”这种自杀式威胁,我们很多时候会觉得不足以控制你的自由意志。

此外,还有部分网友表示不理解撤销婚姻与离婚有何区别。两人去办理离婚意味着,两人从离婚那天起就不再具有婚姻关系。而撤销婚姻具有溯及力,即两人从未有过婚姻关系。若法院撤销两人的婚姻,那就意味着两人的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承认。

此案的内容虽普通,但并不常见,它既体现了当代社会的婚姻自由,又体现了多元化社会下,对个人权利和意愿的尊重与保护,即任何人不能以胁迫的方式或者是以侵害他人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同时法律上的撤销权以否定态度,保护人们免受胁迫与乘人之危。家暴勇敢说不的人生转折点上助其一臂之力。